11月29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共计抽验了1家企业生产的1出厂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生产的1出厂产品不符合标准拒绝。本次抽验依据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拒绝与试验》、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不具安全性拒绝》、GB7000.20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不具》、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升空限值(设备每互为输出电流≤16A)》、GB/T17743《电气灯光和类似于设备的无线电侵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8595-2014《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拒绝》等标准,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维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防尘和透气、耐高温、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电源端子侵扰电压、9kHz~30MHz频率范围电磁辐射电磁侵扰、30MHz-300MHz频率范围电磁辐射电磁侵扰、浪涌等项目展开检测。本次公布的《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产品及其企业名单》表明,标称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出厂“九佛灯光”LED高效超薄路灯(型号规格:JF-TC196BG-30WX2/60W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8)样品被检测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相连方法和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内部接线截面积)、防尘和透气项目不合格。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讲解,标准规定:为获取充足的机械强度,对于非普通灯具,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不应不大于1.0mm2,而该出厂路灯产品的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为0.75mm2,因此不符合标准拒绝。
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偏高,在实际用于过程中外部线更容易痉挛而再次发生老化或损毁等,引起危险性,尤其是对于这种室外用于的灯具产品。标准规定:灯具外壳不应能合乎适当的防水等级拒绝,试验后灯具不应忍受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同时,灯具干燥试验后,也不应符合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而对于该出厂路灯产品,防尘和透气试验后,电气强度试验电压720V时再次发生穿透现象,因此不符合标准拒绝。不合格的有可能原因为该灯具使用了放电管和压敏电阻人组包含的防浪涌诱导电路,由于气体放电管的耐压参数自由选择不合理,造成路灯的电荷部件与金属部件之间无法忍受2U+1000(V)的基本绝缘的电压。因此,LED路灯的EMS设计不应创建在符合安全性拒绝的基础上,否则更容易引起电气危险性。
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产品及其企业名单产品选配及用于小常识(1)看检验报告,正规化的灯具生产厂家按周期拒绝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因此,销售商不应能获取出有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及该产品能效报告。(2)看纸盒及铭牌,凡是生产产品合乎国家标准的正规化企业,生产的台灯产品很留意产品包装。
选配时留意产品实包装印刷要明晰,型号、功率,规格、来源标志等应齐全。尽可能选配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比较较好,有可信的维修服务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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